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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考人社部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发布:2015-01-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国考人社部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目前资格复审公告已出。请考生于2月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传真至人社部人事司进行资格复审:人社部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于3月上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资格复审公告如下:
  20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现就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机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传真至我部人事司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需有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 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注意事项
  1、我们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部2015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们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
  3、我部机关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拟于3月上旬举行,面试公告拟于2月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 池 伟 84233792(传真)
  石佳月 8423377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司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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