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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乌兰察布市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2015-01-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4年乌兰察布市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前面试方案已出,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5年1月29日-30日,地点: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卫生计生综合大楼513室)。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ww.nmggwy.org)现将面试方案公布如下:
  2014年市直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2014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结合市直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解决卫生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二、面试组织
  1、面试评委由9人组成;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每个测评要求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3、计分方法:评委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成绩保留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计分核定与公布
  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当场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评委审核签字,然后由工作人员向考生现场公布成绩。
  三、面试程序、考场设置和要求
  (一)面试程序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规定的面试地点集中,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序号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4、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不得离开候考室。
  5、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6、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7、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记时员宣布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8、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应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考场设置和要求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6、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四、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如发现有手机已交监督人员保管,还另有通讯工具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一律取消该面试考官的考官资格及工作人员资格,按泄露工作秘密处理。
  (二)面试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面试人员必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人员进入待试场所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从候分场所领取,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时间:2015年1月29日-30日
  地点: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卫生计生综合大楼513室)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师 集 0474-8303168(办)
  李月玺 0474-8303180(办)
  七、其他未尽事宜依据《乌兰察布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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