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生 20日起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选调优秀大学生 20日起报名
为贯彻落实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大力培养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悉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今年我区继续开展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数量和专业
(一)选调范围
1、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毕业生。
2、2009年8月31日前,在自治区内基层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大学生“村官”(包括各盟市、旗县自主选派的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以上两类人员均不包括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
(二)选调数量
全区计划选调300名。其中:从2008年8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调200名;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中选调100名。
(三)选调专业
重点选调基层急需的专业,主要是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工业经济、外经外贸、城市规划、机械、环境工程、地质矿产、化工、物流、建筑、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旅游专业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受专业限制。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志愿到基层工作。
3、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5、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应放宽2周岁(各年龄段的周岁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09年6月30日)。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在校期间曾担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以及评为院系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基层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愿报名、组织人事、教育、团委等部门资格审查、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后,根据考试、考核和综合评价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09年5月20日-5月31日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 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五、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报《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多报或重报取消报名资格。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分别由盟市、旗(县、区)的组织、人事、团委负责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考生所在旗(县、区)的组织部负责初审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于6月5日前特快专递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减少录用计划。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6月9日-15日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考试和考核(一)考试
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考场见准考证)。
1、笔试。定于6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和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按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7月3日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对大学生“村官”(包括各盟市、旗县自主选调的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采取单独划线的办法,在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
2、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7月中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名单,并组织考核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合格人选名单在指定的工作网站上公布。7月下旬,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
七、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考核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8月中旬,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集中培训后,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并结合盟市的需求计划和公务员编制情况,以及本人填报志愿统筹考虑安排工作。按照面向基层一线的要求,全部安排到旗县以下的党政机关工作。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再实行试用期,直接办理正式公务员录用手续。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812116、4812679。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团委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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