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信息 |
招录机关 |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
单位层级 |
旗县级 |
机构性质 |
机关 |
招考职位 |
司法辅助人员(蒙汉兼通) |
职位简介 |
从事法官助理工作,主要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
招考人数 |
3 |
学历 |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及以上 |
专业 |
法学类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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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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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仅面向“项目人员”招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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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艰苦边远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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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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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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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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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年限 |
5年(含试用期) |
其它条件 |
1、取得A类、B类、C类、兴安盟C类(特殊管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备注 |
在派出法庭工作,条件艰苦,适合男性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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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用书 |
2020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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